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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怎么管理_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2024-08-25 12:38:26 阅读 :

(精选8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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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篇2

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篇3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篇4

1.须提前制定好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

2.上、下班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钟到岗,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下课时间可以根据课堂情况进行适当调节,但是提前下课不得超过30分钟。

3.不得化浓妆,穿拖鞋,不得饮酒,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仪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学区域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保持教学区域环境卫生。

5.不得擅自旷工或者离岗,因故不能到岗时(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课。请假或调课经过准许后要协助安排课程调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者擅自离开教学岗位,按旷工处理。

6.教学和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校方反映沟通。

7.不得打骂学生,要文明用语,对待学生要严谨认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以及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9.课前点名,学生上课迟到达15分钟,须告知教务联系家长,不得隐瞒包庇。

10.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及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教育机构的宣传讲座。

该制度适用于启源所有工作人员,最终解释权归启源传媒培训学校所有。

篇5

第一章教研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一、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依据教师所教学科属性,将相同、相近及相关联的学科教师组建成相应的教研组;

二、各教研组依据学科特点,至少每期培训期组织一次教师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进行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钻研教材,教学经验交流等,不断充电,以拓展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教研组依据课堂教学原则,拟定好本组教研课题,开展优质课评选,组织每年一至两次优秀教案展览或观摩课活动(指技能训练课),通过听、评、议,相互扬长补短,明确自身课堂教学的追求目标;

四、在本校或与兄弟学校联系开展教师说、授课大赛和心得交流活动,请德高望重的专家作评委并予以现场点评指导;

五、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学生及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六、年终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教学常规制度

一、教材

(1)依据国家安全管理局、省局和市局的相关文件,尽力选用先国家、后地方所规定的统一教材;

(2)如特种作业的相关教材过于专业深奥,在教学副校长的指导下,由教务处组织经验丰富具有动手能力的'教师依据教学大纲要求自行编写校本教材,经省局或市局批准同意后,作为本校的教学依据。

二、教学计划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省局和市局细则要求制定大纲,依据大纲制定相关专业教学计划。

(2)按安监局培训的工种及兄弟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

(3)全面安排、统筹兼顾相关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要求,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课时数。

(4)依据专业工种特点,征求既有理论、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技工、技师意见,合理确定不同专业工种的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课时,实施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并行统一考试。

(5)主动征求急需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单位意见,明确培训目标,要求及时、统筹安排,以稳定教学秩序。

三、单科授课计划(包括实验实训计划)

(1)科任教师结合教材内容,对照教学计划,合理分配各章各节的教学时间。

(2)科任教师的单科授课计划(含实验实训计划)一式三份,在开班前报教务处审批,一份存教务处以便督查,一份存入学校教学档案备用,一份由科任教师本人对照执行。

(3)培训班开班后,教务部门依据单科授课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教师教学实施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量化评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

四、教案

(1)教师应遵循超前撰写教案的原则,每个单元教案都应标明明确的教学时数;

严禁先授课、后备课的积习,把教学低效益的课时尽力压缩为零。

(2)教务处随堂听课时,坚持听、看、评“一手清”的原则,即听完课便查看教案、接着评课,既强化了教学质量的管理,又强化了教学进度的管理。

(3)教师授课前,原则上要将教案报教研组长或教务处审批。教师在同意授课后,要妥善保管教案,教案用过后,应送交教务处妥善保存。

(4)教务处审批教案时,对教师教案将同时进行量化评分,其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态度与工作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学生作业

(1)教师每授完一章一节的教学内容,都应结合教材内容为学员设置相应的作业或课后考题;

(2)学生作业不仅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样是加强教学进度检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

(3)要做好作业批改记录,要重视作业的及时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

(4)教案同样要体现出教师对学员作业的评价及对自身教学不足之处的及时补救措施。

植树节工会活动方案

(5)典型学员的作业,特别是实践操作成果同样要注意保存,作为对下届学员实施激励的刺激物、催化剂。

第三章教师教学成果评价制度

一、每期培训课程结束,各学科科任教师必须举行一次教学心得或教学有感的交流活动,总结自身教学成功之处,找出自身存在的有关问题,相互取长补短,其交流内容应形成文字并存档。

二、在教务处组织下,每个季度组织教师对自身教学实效进行自我评估和相互测评,并结合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的评价意见,对业绩确实优秀的教师予以公开表扬并伴之以适当的奖励。

第四章教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教学副校长是教学质量的总责任人,应身先士卒,带头深入课堂一线听课,常年检查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情况。

二、教务处要定期召开教务会议,坚持以职业技能的主线及时对照教学计划检查各科教学进度,对教学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对策。

三、各培训班班主任定时搜集学员对培训班课程设置、老师授课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报告校长室,或利用业务学习时机,向教师及时反馈。

四、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围绕学生的建议和要求,组织教师不断研究、改进教学方法。

五、不择时期地组织培训学员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通过群众性练兵活动,全面推动学员动手能力的提高。

六、引领教师开展试卷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推动教师通过扬长补短,促进教学上台阶。

七、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培训班开班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学科教学大纲;培训中,适时了解教师对教学尺度的把握,结束后,主动征求企业以及已结业学员对学校培训内容及教学方面的意见,不断完善相关专业培训教学计划。

八、凡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可激励教师采取模块化教学方法,先从学员技能训练入手,让学员在实践中加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消化吸收,并通过校内职业技能展示,充分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定期与兄弟学校组织教学交流活动,为教师和学员搭建比武擂台,不断促进师生动手技能的提升。

十、激励教师对照考工考级要求,为学员结业前取得相关专业工种的技能证书提供方便。

篇6

一、备课

1、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根据课标的要求,确定本学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养的要点;分析教材的重、难点;提出落实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师要认真安排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3、教师要认真进行备课试讲,做到:一备教材、二备学生。

4、及时按教学进度提前两周写好教案,没有教案教师不得进入课堂。

5、教师课前要进行复备,明确教学目的,完善教学设计,补充课堂习题。

6、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二、上课

1、教师上课前要做好准备,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中途不离开课堂,不接听电话。

2、教师课上要组织好教学,要组织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精心安排有条不紊,创造出融洽和谐的教学环境。

3、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学生发言先举手,发言声音要亮,要耐心听取学生的发言,不轻易打断、否定学生的发言。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进行教育,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

4、教师上课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知识准确,重、难点突出,并结合教材进行思想教育。

5、教师的课堂教学必须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

6、课堂教学各环节联系紧密,时间分配合理。

7、课堂习题配备适当,有梯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训练。

8、教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9、教师要及时写出教学小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三、作业

1、教师要明确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各类习题的编排意图和覆盖面,随时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习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2、布置作业要适量。

3、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认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优秀作业定期进行展览。

4、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按要求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严格要求补做或重做。

5、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要给出作业等级。批语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个别指导。

6、加强作业讲评,每个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认真记载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及典型解法,帮助学生总结教训。

四、辅导

1、教师要对优等生和学困生分别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辅导计划。

2、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加强对他们学习方法的指导。

3、对自控能力差的学生,要严加督促,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教研活动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通过各种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活动前每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讨论要充分,发言要精当。

3、教研活动力图形式新颖,讲求实效。

4、做好活动记录,填写活动自评表。

篇7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务处主任、综治办主任、学生处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各部门主任承担责任;因校内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篇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系统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认真执行校长决策和行政会议决议,参与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指导工作时同时指导安全,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安全,评价工作时同时评价安全。

3、督促分管领域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做好本领域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要求分管领域落实安全工作的月检、周检、日检制度,及时整改隐患,健全资料台帐。

5、随时与校长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沟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工作,协调落实分管领域的细节安排,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安全培训,具有明确的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协助做好分管工作。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和事故通报。

2、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本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管理好人事、文书、档案室档案及各类文件、职改材料、毕业生高三年政审材料、各类印章、印信,防止丢失、损坏、遗漏,外借材料应及时归档。

4、加强本部门保密管理,有关保密性质内容的文件材料要严防泄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5、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熟练使用灭火器;及时清理废弃纸张,下班时应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6、检查落实本处室人事、文书、档案的安全责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检查台帐。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8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本文标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怎么管理_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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